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獎助出版文化資產相關著作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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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為獎助國內文化資產相關著作之出版,以提升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傳承及推廣,特依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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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繁體中文的第一條法規,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獎助出版文化資產相關著作辦法,該辦法是依據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訂定的。根據這個辦法,該委員會旨在獎助國內出版與文化資產相關的著作,以提升文化資產的保存、維護、傳承和推廣。這個法規的目的在於支持文化資產相關的學術研究和出版活動。 作為這個法規的例子,根據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可以獎助寫作有關古蹟保存、歷史建築維護、聚落保護等主題的著作。這些著作可以是學術研究論文、專書、攝影集等形式。該委員會將根據評審標準和程序來選定獲獎的著作,並提供相應的獎金和資金支持。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獎助出版文化資產相關著作辦法(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250_7475.html)
- 第十四條第一款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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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