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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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文化中心 (以下簡稱本中心) 設董事會,置董事十五人,由教育部自下列人員遴選推薦,報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 一、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三人。 二、表演藝術相關學者、專家四人。 三、文化教育界人士四人。 四、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或對本中心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四人。 前項第一款之政府相關機關代表,指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首長或政務副首長及行政院主管文化藝術之政務委員。 第一項第二款之表演藝術相關學者、專家,指曾任國內外表演藝術團體負責人或藝術總監、曾獲國內外重要藝術文化獎項、有重要藝術文化創作、長期公開演出、長期從事藝術文化評論或具有卓越成績之藝術行政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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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遴聘辦法第2條,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的董事會由15人組成,而這15人需要由教育部從不同人士中進行推薦遴選,再報請行政院院長聘任。 其中,董事會成員的分配如下: 1. 政府相關機關代表:3人。這些代表可以是教育部、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首長或政務副首長,以及行政院主管文化藝術的政務委員。 2. 表演藝術相關學者、專家:4人。這些人可以是曾任國內外表演藝術團體負責人或藝術總監,曾獲得國內外重要藝術文化獎項,有重要藝術文化創作,長期公開演出,長期從事藝術文化評論,或具有卓越成績的藝術行政工作者。 3. 文化教育界人士:4人。 4. 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或對本中心有重大貢獻之社會人士:4人。 參考資料: -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遴聘辦法下載連結:https://www.culture.gov.tw/administrations/9506/file - 國立中正文化中心網站:https://www.ncku.edu.tw/zh - 教育部網站:https://www.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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