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法第9條中包含了以下幾個主要項目: 1. 博物館應確認蒐藏品的權源及取得方式的合法性,並遵守本專業倫理。這一項目強調博物館在蒐藏文物、標本、藝術品等物品時需要保證其合法性,並遵守相關的專業倫理。 範例:一家博物館要購買一件具有價值的文物,必須確認該文物的來源合法,例如通過合法的拍賣或合法的捐贈。 2. 博物館應制定典藏管理計畫,涉及典藏品的入藏、保存、修復、維護、盤點、出借、註銷、處理及庫房管理等事項。公立博物館還需要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交典藏管理計畫的備查。這一項目要求博物館制定詳細的典藏管理計畫,並提交給相關的主管機關備查。 範例:一家公立博物館在制定典藏管理計畫時,需要納入典藏品的保存、修復、維護等事項,並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交計畫以供審查。 3. 典藏品屬於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的文化資產,相關事項應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相關法規的規定辦理。這一項目強調典藏品是文化資產,在相關事項中需要遵守文化資產保存法及相關法規。 範例:一家博物館收藏了一批屬於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的文物,該博物館需要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相關法規的要求進行相關管理。 4. 經過認證的公立博物館應按照第16條的規定進行定期盤點典藏品,盤點的期限、作業方式及相關事項的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和審計部定之。這一項目要求經過認證的公立博物館按照特定的規定進行定期盤點典藏品,並由相關部門制定相關的期限、作業方式和事項辦法。 範例:一家公立博物館通過了認證程序後,需要按照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和審計部的規定進行定期的典藏品盤點,以確保典藏品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博物館應本專業倫理,確認文物、標本、藝術品等蒐藏品之權源及取得方式之合法性。 博物館應就典藏方針、典藏品入藏、保存、修復、維護、盤點、出借、註銷、處理及庫房管理等事項,訂定典藏管理計畫。公立博物館應將典藏管理計畫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備查。 典藏品屬文化資產保存法指定或登錄之文化資產,前項相關事項並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其相關法規之規定辦理。 依第十六條完成認證之公立博物館,其典藏品之定期盤點,其期限、作業方式及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財政部及審計部定之。
立法理由照協商條文通過。
照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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