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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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之獎勵方式如下: 一、發給獎狀。 二、發給獎座或獎牌。 三、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 四、發給獎金。 五、其他獎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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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水下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第6條列舉了本辦法的獎勵方式。具體來說,這些方式包括發給獎狀、發給獎座或獎牌、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發給獎金以及其他獎勵方式。這些獎勵方式可根據具體情況由主管機關進行選擇和授予。關於這些獎勵方式的具體內容與案例,我目前無法提供更詳細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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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