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促進文化經濟之振興,致力以文化厚實經濟發展之基礎,並應訂定相關獎勵、補助、投資、租稅優惠與其他振興政策及法規。
根據文化基本法第15條,國家應促進文化經濟之振興,並且致力於以文化作為發展經濟的基礎。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國家應制定相關的獎勵、補助、投資、租稅優惠以及其他促進政策和法規。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文化部。《文化基本法》。https://www.moc.gov.tw/information_313_10029.html 範例: 一個舉例是文化基金法,該法提供了文化創意產業的補助和獎勵措施,以促進文化經濟的發展。根據這項法律,企業和個人可以申請基金來支持文化創意項目的發展和推廣。這個法律還鼓勵文化創意產業的投資和租稅優惠,以推動文化經濟的振興。
國家應促進文化經濟之振興,致力以文化厚實經濟發展之基礎,並應訂定相關獎勵、補助、投資、租稅優惠與其他振興政策及法規。
立法理由為確立國家處理文化與經濟關係之基本方針,以促進文化經濟之振興,爰訂定本條。文化創業產業發展法等業已訂定相關租稅優惠規範,後續相關政策及法規之訂定,若涉及租稅優惠等事項,仍需會商相關主管機關並依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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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立國家處理文化與經濟關係之基本方針,以促進文化經濟之振興,爰訂定本條。文化創業產業發展法等業已訂定相關租稅優惠規範,後續相關政策及法規之訂定,若涉及租稅優惠等事項,仍需會商相關主管機關並依稅式支出評估作業應注意事項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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