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藝術採購辦法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最低標決標外,應採最有利標決標: 一、限制性未經公開方式辦理招標者。 二、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者。 三、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者。 四、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 五、公務機關間財物或勞務之取得。 六、未達公告金額公開取得廠商報價單並以最低標決標者。 七、其他經機關認定採購性質不宜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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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辦理藝文採購,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採最低標決標外,應採最有利標決標: 一、限制性未經公開方式辦理招標者。 二、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者。 三、在集中交易或公開競價市場採購者。 四、未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 五、公務機關間財物或勞務之取得。 六、未達公告金額公開取得廠商報價單並以最低標決標者。 七、其他經機關認定採購性質不宜採最有利標方式辦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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