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會議規則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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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議各種議案須經主任委員核定後編入議程,並於開會前分送各出、列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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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委員會議規則》第6條,委員會議的各種議案在開會前需要經主任委員核定後編入議程,並分送給各出席和列席人員。根據這項規定,議案必須經過主任委員的核准方能進入議程,並在開會前分發給出席和列席的人員。具體實施的範例可參考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之相關會議記錄及文件。
- 核定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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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