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組織通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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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至第十四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所適用之職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醫事人員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規定進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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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看守所組織通則」第15條,第9條至第14條所定列有的官等職等人員,其所適用之職系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的規定,就有關職系的選用來進行。此外,醫事人員的進用則依照「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的規定。具體來說,對於看守所的組織架構,其中所設立的官等職等人員在選用職系方面需要遵從公務人員任用法的規定,而看守所中的醫事人員則需要按照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的規定進行進用。
- 第九條至第十四條條文
- 公務人員任用法法規
- 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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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