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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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戒治所之設置地點及管轄,以部令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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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第2條規定,法務部戒治所的設置地點及管轄權是由法務部根據法務部令來確定的。這意味著具體的設置地點和管轄範圍會根據特定的法務部令來確定,而無法一概而論。 參考資料: - 法務部戒治所組織通則 - 依據法務部令所確定之相關法規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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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