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學員訓練成績分為學業成績及品德學識成績,學業成績占百分之八十,品德學識成績占百分之二十。
- 學業成績及品德學識成績均及格者,為訓練成績及格。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第1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