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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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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入本學院前,得申請住宿。但有特殊情形,經本學院准者,得於入本學院後申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3條,學員入本學院前有權申請住宿。然而,若有特殊情形,學員仍可在入學後向本學院提出申請,並經過核准後可繼續住宿。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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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 3 條規定:「學員入本學院前,得申請住宿。但有特殊情形,經本學院核准者,得於入本學院後申請。」(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