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技能訓練所首長職期調任實施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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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期調任人員,本人及眷屬赴任旅費及搬遷費,依規定發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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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所屬監獄少年輔育院看守所少年觀護所技能訓練所首長職期調任實施辦法第 10 條」的規定,職期調任人員及其眷屬在赴任時的旅費和搬遷費用,將依照相關規定發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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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