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執行官甄審及訓練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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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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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執行官甄審及訓練辦法》第10條,該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這意味著一旦該法令被發布,就會立即生效,並可按照其規定進行行政執行官的甄審和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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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