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對法醫師懲戒事件,得衡酌法醫師公會之處分情形,作適當之懲戒。
根據法醫師懲戒辦法第14條,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對法醫師懲戒事件有權考慮法醫師公會所作的處分情形,並在此基礎上做出適當的懲戒。這意味著在處理法醫師的懲戒案件時,法醫師懲戒委員會可以參考法醫師公會已經處理過的相關情形,並根據這些情形來決定適當的懲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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