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醫師懲戒委員會於接受前條之意見書或提出之期限屆滿後,應於七日內將請求覆審理由書、前條之意見書及懲戒全卷送交法醫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根據提供的資料,無法得知法醫師懲戒辦法第 19 條的具體內容以及相關範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