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分層負責明細表另訂之。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辦事細則第14條,該署負責處理公務時進行分層負責制度,並會根據需求訂定分層負責明細表。根據這個條文,該署的行政作業會根據分層負責的原則進行,並且會有明細表來具體指明各項事務的負責人和程序。該條文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和明確責任分工。具體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可以根據各個時期的需求和業務特點而有所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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