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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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掌理本署歲計及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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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第 13 條,該條規定了會計室的職掌,包括處理本署的歲計以及會計事項。具體而言,會計室負責管理和監督法務部矯正署的財務活動,確保資金的適當分配和利用。此外,會計室也負責記錄和報告組織的財務狀況,包括收支情況、資產負債表等。這條規定旨在確保法務部矯正署的財務運作安全、健康和透明。 參考資料: 《法務部矯正署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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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