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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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室掌理監獄歲計及會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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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第15條,會計室負責監獄的年度預算及會計事項。該條規定涉及監獄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編制、財務記錄、財務報告等方面的工作。具體而言,會計室需負責編制監獄的年度預算計劃,監督監獄財務收支情況,確保財務活動的合法性和正確性。參考資料可能包括《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以及相關的會計法規和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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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