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第 7 條
快速跳轉
總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四、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五、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六、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上述法規,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第7條,總務科的掌理事項包括: 1. 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這項掌理事項涉及總務科負責管理觀護所的印信、文書和檔案,確保其安全並進行適當的管理。 2. 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總務科負責處理觀護所的出納、財物、營繕、採購以及其他相關事務的管理。這包括管理財務收支、財物保管,進行營繕工作,以及處理觀護所的採購事項。 3. 糧食之收支、保管、核算及造報。 總務科應負責觀護所糧食的收支、保管、核算和報告工作。這包括確保糧食的適當收貨和出貨、妥善保管糧食、進行核算以及報告有關糧食供應的情況。 4. 公產及公物之管理。 總務科負責觀護所公產和公物的管理。這包括監督使用和保護公產和公物,以確保其正確使用和順利運作。 5. 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總務科負責管理觀護所的工友,包括技工和駕駛等人員的管理。這可能涉及招募、培訓、工時管理、工資支付等方面的工作。 6. 不屬其他各科、室事項。 總務科負責處理不屬於其他科室責任範圍內的事項。這可能包括一些雜務和其他非專業性的工作。 以上回答根據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相關法規,提供的參考資料是《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觀護所辦事細則》。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