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掌理分署人事事項。
根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事細則第6條,該條規定了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的職責範圍,即負責處理分署內的人事事項。具體來說,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可能負責招募、考核、調整職務、晉升等與人事有關的工作。根據這項規定,人事室或人事管理員將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確保分署內的人事事務運作順利且符合法規要求。 參考資料: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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