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4

快速跳轉

本學院設下列組、中心、室: 一、教務組。 二、學務組。 三、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四、秘書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第4條,該學院設有教務組、學務組、犯罪防治研究中心和秘書室。這些單位的職責和相關事項應根據該規程進行安排和管理。這可以提供一個組織架構,以有效地執行學院的教學、學生事務和犯罪防治研究等工作。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第 4 條規定:「本學院設下列組、中心、室: 一、教務組。 二、學務組。 三、犯罪防治研究中心。 四、秘書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