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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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防治研究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犯罪問題與情勢之調查、分析及研究。 二、犯罪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分析。 三、刑事政策之研究、評估、諮詢及建議。 四、犯罪問題學術研討活動之籌辦。 五、犯罪研究刊物之發行。 六、其他有關犯罪防治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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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法務部司法官學院處務規程第7條中規定了犯罪防治研究中心的職掌事項,包括犯罪問題與情勢之調查、分析及研究、犯罪統計資料之蒐集及分析、刑事政策之研究、評估、諮詢及建議、犯罪問題學術研討活動之籌辦、犯罪研究刊物之發行、以及其他有關犯罪防治研究事項。 根據上述資料,犯罪防治研究中心的主要職責在於進行犯罪問題相關的研究工作,包括調查、分析和研究犯罪問題和情勢。同時,他們也負責收集和分析犯罪統計資料,並進行刑事政策的研究和評估,提供諮詢和建議。此外,中心還負責籌辦犯罪問題的學術研討活動,並發行相關的犯罪研究刊物。除了這些職責外,中心還負責處理其他與犯罪防治研究相關的事項。 可以使用資料來支持這些職責,例如犯罪統計資料、刑事政策研究報告和相關的犯罪學術期刊文章等。這些資料可用來進行研究和分析,以提供對犯罪問題的深入了解和評估,並為刑事政策的制定提供資訊和建議。同時,舉辦學術研討活動和發行研究刊物也可以促進犯罪防治相關的學術交流和知識傳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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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