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事件審議時,委員長、委員應各自陳述意見。
根據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第9條,懲戒事件審議時,委員長、委員應各自陳述意見。根據參考資料《律師懲戒及審議細則》(律師公會法委員會 2020 年修正公告),第9條規定了在審議懲戒事件時,委員長和委員都有陳述意見的義務。這表示在審議過程中,委員長應陳述自己的意見,而委員也應該有機會表達自己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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