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3-2

快速跳轉

中央政府為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地方政府所設二二八紀念館,亦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3-2條,中央政府為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應設立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並可委託紀念基金會進行經營管理。同樣地,地方政府所設立的二二八紀念館,也可以委託紀念基金會進行經營管理。 參考資料:《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補償條例》第3-2條

立法沿革 1

(0980605 增訂)

中央政府為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地方政府所設二二八紀念館,亦得委託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政府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紀念館及紀念館得委託基金會經營管理。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980605 增訂)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政府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紀念館及紀念館得委託基金會經營管理。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 3-2 條規定:「中央政府為保存二二八事件相關文物、史料、文獻及整理等相關業務,設二二八國家紀念館,得委託紀念基金…」(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 3-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第 3-2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