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15

快速跳轉
  1. 1.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者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理事、監事之解任及重要財產之處分,應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章程之修改,應依民法社團章程變更程序之規定辦理。
  2. 2.理事會、監事會之決議,除另有規定外,各以理事、監事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者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所提供的參考資料,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的第15條共有兩項規定。 第一項規定了會員大會之決議方式。根據這一條規定,會員大會的決議需要有會員代表過半數的出席以及出席者過半數的同意才能生效。然而,對於理事監事的解任以及重要財產的處分,則需要有會員代表過半數的出席以及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才能生效。另外,章程的修改需要依據民法的社團章程變更程序進行處理。 第二項規定了理事會和監事會的決議方式。根據這一條規定,在沒有另外規定的情況下,理事會和監事會的決議需要有理事監事過半數的出席以及出席者過半數的同意才能生效。 這些規定的參考資料可以來自商業團體法、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公司法、中華民國章程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或裁決書,以確保這些規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例如,商業團體法的第31條和第32條規定了理事會的職權和決議方式。而公司法的第195條和第199條則規定了董事的解任方式。根據這些法條,會員大會和理事監事會的決議需要遵守相應的規定和程序,否則可能被視為無效。 因此,根據所提供的資料,可以得出的結論是,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的第15條要求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的決議需要達到特定的出席和同意要求,並且在處理重要事項時可能需要更嚴格的條件。

  • 民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 15 條規定:「會員大會之決議,以會員代表過半數之出席,出席者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理事、監事之解任及重要財產之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