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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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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仲裁機構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分別或聯合舉行一次。必要時均得召開臨時會議。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14條,各仲裁機構的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理事會和監事會則每三個月分別或聯合舉行一次。在必要情況下,仲裁機構也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參考資料: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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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 14 條規定:「各仲裁機構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理事會、監事會每三個月分別或聯合舉行一次。必要時均得召開臨時會…」(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