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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仲裁機構理事會,應就申請登記為仲裁人者,審查其資格,認為合格者,登記於仲裁人名簿,並通知其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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