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50條的規定,因財產權而聲請調解的案件,應依照調解標的的金額或價額繳納調解費。具體繳費標準如下: 1. 若調解標的金額不超過新台幣60萬元,調解費為新台幣3,000元。 2. 若調解標的金額超過新台幣60萬元,則超過部分以千分之五計算。 另外,若調解標的以外幣計算,則按照聲請日外匯市場兌換率換算為新台幣。如果調解標的以金銀計算,則按照聲請日的市價換算為新台幣。 這些資料可參考仲裁機構組織與調解程序及費用規則第50條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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