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財團法人不得以通謀、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將財產移轉或運用於捐助人或其關係人,或由捐助人或其關係人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經理人之營利事業。
- 違反前項規定者,處行為人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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