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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
財團法人法
第 3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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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捐助之財團
法人
應設董事會。董事會置董事五人至二十五人,董事人數應為單數,其中一人為董事長,並得置副董事長。但因特殊需要經
主管機關
核
准者,董事總人數得超過二十五人。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得置
監察人
,監察人之名額不得逾董事名額三分之一。
前二項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但董事長係專職者,得經董事會決議為有給職。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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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民間捐助之財團法人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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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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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附則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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