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 第 6 條
快速跳轉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 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 6 條,該條例自公布日起生效。該條案件的修正條文於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公布,並自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一日開始生效。這條條例主要是為了調整罰金與罰鍰的標準,以便應對不同情況下的罰款與罰金需求。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