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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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官於借調期間請領婚、喪、休假、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津貼時,應逕向國防部依相關規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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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據法律文書對於軍法官借調期間請領津貼的規定,可以引用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第 7 條。根據這個條款,軍法官在借調期間請領婚、喪、休假、生育及子女教育補助等津貼時,必須直接向國防部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申請。這個規定的目的是確保軍法官在借調期間能夠適當地享受相應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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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