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請求協助及執行請求之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但為執行請求所必要、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14條規定了請求協助及執行請求相關資料應予保密的原則。根據該條,除非為了執行請求所必要、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否則相關資料應予保密。這意味著在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過程中,涉及的資料通常應該保密,以確保案件的秘密性和隱私性。 這條法律的參考資料可能包括國際刑事互助條約、相關的國際法律文件,以及相關的國內法規。該條規定的主要目的是確保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有效性和保護隱私。 範例方面,如果一個國家向另一個國家提出協助請求,涉及的相關資料可能包括證據、證人陳述、調查報告等。根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14條,這些資料應該受到保密保護,除非對執行請求必要,雙方有其他約定,或者有法律規定例外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國際刑事司法互助的具體規定可能因國家之間的協議而有所不同。因此,當具體適用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第14條時,必須參考相關的國際條約,以及涉及的國家之間的協定和法律。
對請求協助及執行請求之相關資料應予保密。但為執行請求所必要、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立法理由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之請求與執行,往往涉及偵查中之個案或依法應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甚至牽涉國家安全及利益之維護。故關於請求協助及執行請求之相關資料,如第八條之請求書及其附件、第十七條之待證事項、參考問題及相關說明、第二十條之物證或書證、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之協助事項等,除為執行請求所必要、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予保密。爰參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四十六條第二十項、「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第十八條第二十項、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第六條第五項、「葡萄牙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九條、「澳門刑事司法互助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等立法例,為本條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之請求與執行,往往涉及偵查中之個案或依法應受保護之個人資料,甚至牽涉國家安全及利益之維護。故關於請求協助及執行請求之相關資料,如第八條之請求書及其附件、第十七條之待證事項、參考問題及相關說明、第二十條之物證或書證、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之協助事項等,除為執行請求所必要、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均應予保密。爰參考「聯合國反貪腐公約」第四十六條第二十項、「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第十八條第二十項、臺美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第六條第五項、「葡萄牙國際刑事司法協助法」第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九條、「澳門刑事司法互助法」第十二條、第一百三十四條等立法例,為本條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