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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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本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之審議。 二、本基金年度預算及決算之審議。 三、本基金運用執行情形之考核。 四、本基金補助方向、重點補助對象及優先運用項目之決定。 五、其他有關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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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毒品防制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9條,毒品防制基金委員會的任務包括: 1. 審議毒品防制基金的收支、保管和運用事項。 2. 審議毒品防制基金的年度預算和決算。 3. 考核毒品防制基金的運用執行情況。 4. 決定毒品防制基金的補助方向、重點補助對象和優先運用項目。 5. 其他相關事項。 根據此條法規,毒品防制基金委員會負責審議和決定基金的收支、預算、補助方向等事項,以確保基金的運用符合法規和政府的政策目標。委員會還負責考核基金的運用執行情況,以確保基金的有效運作。另外,委員會也可以處理其他與基金相關的事項。 例如,毒品防制基金委員會可以審議和決定將基金用於防制毒品的宣傳教育、戒毒輔導、康復治療等相關工作,並補助地方政府或相關組織進行這些工作。另外,委員會也可以考核基金的運用情況,例如檢查補助項目的執行成果和財務報告,以確保基金的運用符合原本的規劃和目標。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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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