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受獎懲時,矯正學校應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
根據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80條規定,當學生受到獎懲時,矯正學校應立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這是為了確保學生的獎懲資訊能夠及時地傳達給家庭,讓他們知道學生的行為和相應的處罰或獎勵。這樣可以增加家庭和學校之間的溝通和協調,共同關注學生的行為和成長。例如,如果一名學生接受了獎勵,學校應該通知家長或監護人,讓他們了解學生的進步和受到的讚賞。同樣地,如果學生受到懲罰,學校也需要通知家庭,以便家長或監護人能夠配合學校的教育措施,幫助學生紀律和行為的改進。
學生受獎懲時,矯正學校應即通知其父母、監護人或最近親屬。
立法理由為強化矯正學校與學生家長之溝通連繫,使學生家長充分瞭解學生在校之行為表現,爰規定應將學生受獎懲情形通知其家屬,以增進親子連繫,激發學生改過向善之動力。
為強化矯正學校與學生家長之溝通連繫,使學生家長充分瞭解學生在校之行為表現,爰規定應將學生受獎懲情形通知其家屬,以增進親子連繫,激發學生改過向善之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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