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79

快速跳轉
  1. 1.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有違背紀律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 一、告誡。 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三、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三日。
  2. 2.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有前項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二款之懲罰: 一、告誡。 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3. 3.前二項情形,輔導教師應立即對受懲罰之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79條規定了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及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在違背紀律行為時可以受到的懲罰。根據第79條第1項,對於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可以施以以下三款懲罰:一、告誡;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三、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三日。而根據第79條第2項,對於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可以施以以下兩款懲罰:一、告誡;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在前述情形下,輔導教師應立即對受懲罰之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依照參考資料《少年矯正學校受刑人警示教育規定》第79條之規定,少年矯正學校之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及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在違背紀律行為時,可以選擇針對該行為實施不同的懲罰。例如,若學生違背紀律,可以被施以告誡、勞動服務、停止戶外活動等處分方式。然而,具體選擇何種懲罰方式則取決於輔導教師的判斷與處理。

相關函釋 1

立法沿革 1

(0860506 制定)

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有違背紀律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   一、告誡。   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三、停止戶外活動一日至三日。   執行感化教育之學生,有前項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二款之懲罰:   一、告誡。   二、勞動服務一日至五日,每日以二小時為限。   前二項情形,輔導教師應立即對受懲罰之學生進行個別輔導。

立法理由一、矯正學校得對學生實施之懲罰及方式。   二、少年受刑人違背紀律之懲罰宜與感化教育受處分人之懲罰方式有所區別,爰為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三、懲罰之執行,以不影響學生學習進度為原則,爰於第三項規定學生停止戶外活動而導致學習落後者,矯正學校應施以必要之補救教學,以免影響矯正教育之實施。   四、參考監獄行刑法第七十六條、少年輔育院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

  • 拘役名詞
  • 告誡名詞
  • 感化教育名詞
(0860506 制定)

一、矯正學校得對學生實施之懲罰及方式。   二、少年受刑人違背紀律之懲罰宜與感化教育受處分人之懲罰方式有所區別,爰為第一項及第二項規定。   三、懲罰之執行,以不影響學生學習進度為原則,爰於第三項規定學生停止戶外活動而導致學習落後者,矯正學校應施以必要之補救教學,以免影響矯正教育之實施。   四、參考監獄行刑法第七十六條、少年輔育院條例第四十九條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 79 條規定:「執行徒刑、拘役之學生,有違背紀律之行為時,得施以下列一款或數款之懲罰: 一、告誡。 二、勞動服務…」(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 7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 79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