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第4條,针对受刑人或被告的医疗赔偿金申请,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向原执行机关申请,并由机关的业务外费用项目支付: 1. 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 2. 医疗相关收据的原件。 对于申请失能或死亡补偿金,机关需要准备以下文件并报请法务部矫正机关作业基金管理会核准后发放: 1. 申请补偿金报告表。 2. 医疗机构出具的失能等级证明书或死亡证明书以及载有死亡日期的户籍证明资料。 而申请报告表需要详述失能或死亡的原因和处理情况。 示例: 比如某人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导致受伤,他可以根据《受刑人及被告補償金發給辦法》第4條的规定,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和相关的医疗收据,向原执行机关提出申请,并获得相应的医疗赔偿金。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某人因被告的犯罪行为导致丧生,他的家属可以根据该法的规定准备申请报告表,并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包含死亡日期的户籍证明资料,然后报请法务部矫正机关作业基金管理会核准后,获得相应的死亡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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