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假釋案件經法務部不予許可時,監獄應速將處分書交由受刑人親自收受,並製作書面文件供受刑人簽名及載明收受日期。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