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釋放前,監獄應給與假釋證書及執行保護管束相關文件,並告以保護管束應遵守事項及違反規定得撤銷假釋。
根據《受刑人假釋實施辦法》第14條的規定,監獄在進行假釋釋放前應給予受刑人假釋證書以及相關的執行保護管束文件。同時,監獄也需要告知受刑人有關保護管束應遵守的事項,以及違反這些規定可能導致假釋被撤銷的後果。 範例: 若受刑人在執行保護管束期間違反了應遵守的事項,例如違反了與犯罪分子接觸的禁令,這可能導致假釋被撤銷並需要回到監獄執行剩餘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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