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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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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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第 1 條,該辦法是根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制定的。根據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三條第六項,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可以規定關於施用戒具和施以固定保護的事項。具體來說,監獄施用戒具與施以固定保護及保護室收容管理辦法制定了在監獄中使用和控制受刑人自由行動的相關規定。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維護監獄的秩序和安全,以及保護受刑人和監獄人員的安全。其中可以包括使用戒具、進行身體搜查、戒護室的使用等。具體的適用情況需要根據法規進行解釋和應用,並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進行裁量。
- 監獄行刑法法規
- 第二十三條第六項條文
- 監獄行刑法 第 2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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