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依監獄行刑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及羈押法第十七條第五項規定訂定之。
根據《監獄及看守所施以隔離保護辦法》第1條,此辦法是根據監獄行刑法第22條第5項及羈押法第17條第5項規定所制定的。根據監獄行刑法第22條第5項,監獄機關在執行隔離保護措施時,應依法辦理,確保受處分人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而根據羈押法第17條第5項,羈押機關在執行隔離保護措施時,應依法辦理,確保受羈押人的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害。 根據資料提供的內容,無法確定具體的法律範例與該法條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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