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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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管理之財產,應依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權利之不同屬性,建檔保管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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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所管理的財產,應依照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的不同屬性,進行建檔保管備查。根據這項法條,更生保護會需要對所管理的財產進行分類、編檔,並進行保管和備查工作。 這項法規的目的是確保更生保護會的財產能夠得到有效的管理和保護。例如,對於不動產財產,更生保護會需要建立相應的登記記錄,確認所有權和其他相關細節。對於動產、有價證券和權利,也需要建立對應的資料庫或檔案,以便隨時查詢和管理。 這樣的分類和建檔系統可以幫助更生保護會更好地管理其財產,提高資產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這也能夠確保更生保護會能夠隨時對其財產的狀況進行監督和管理,以確保其正確使用和保值增值。
- 不動產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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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