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5條的規定,該條共有兩項內容。第一項規定了專人的定義,專人是指具有管理及維護個人資料檔案能力的人員,並能夠擔任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的常規工作。第二項規定了公務機關應該執行或讓專人接受相關專業教育訓練,以便讓專人具備處理安全維護事項的能力。 依據一個範例,公務機關應該提供專人相關專業的教育訓練,例如舉辦研討會、研習課程或培訓課程,以提高專人在管理和維護個人資料檔案方面的能力。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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