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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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本法) 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五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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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第1條,該辦法是根據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3項、第20條第5項和第26條第2項制定的。根據我所了解的資料,尚未找到有關此辦法的具體解釋或範例。
- 個人資料保護法法規
- 第十九條第三項、第二十條第五項及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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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