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 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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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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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大眾傳播業電腦處理個人資料管理辦法》第 15 條規定,該辦法自發布日起生效。根據資料,這是一項管理大眾傳播業者處理個人資料的法規,旨在保護個人隱私和確保個人資料被合法使用。該辦法的訂立是為了配合《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法規,並加強對傳播業者在使用個人資料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網路資安處:https://www.nccst.nat.gov.tw/attachments/legal/DataProtectionLaw-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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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