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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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密資料之分發,應限於其職務上必須知悉或必須持有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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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辦法第14條規定,機密資料的分發必須限於那些必需知道或持有該資料的人員。這意味著機密資料不應該隨意地傳遞給所有人,而只應該提供給與其職務有關或必須知悉的特定人員。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機密資訊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以防止對國家機密的洩漏。舉例來說,某個機密文件包含了國家安全事務的相關資料,根據這個條款,只有特定的國家安全部門的人員才能夠存取和分發這個文件,其他人員則無法得知或持有這個機密資料。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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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