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檢察機關處理涉及國家機密案件保密作業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國家機密送達檢察機關時,收發人員應先確認封口有無異狀後,始行拆封。如有異狀,應報請檢察首長或其指定人員處理。
  2. 收發人員拆封後,應對其內容及附件。
  3. 收發人員應依封套記載情形登記,其處理方式如下: 一、受文者為機關或機關首長者,送機關首長或其指定人員啟封。 二、受文者為其他人員者,逕送各該人員本人啟封。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