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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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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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8條規定本會設立會計室,並置會計主任一人,負責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根據此條規定,該委員會需要有專門負責會計工作的人員,以負責管理委員會的財務和統計相關事務。 根據相關資料,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成立於2002年5月1日,其組織規程則是由經濟部於2004年5月12日所公告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根據經濟部官方網站提供的資訊,該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審議各項投資計畫案、協助投資許可機關落實投資審議機制、推動投資環境的優化等。 根據「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8條」的規定,委員會設立會計室,負責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這意味著委員會需要有相關的會計專業人員,負責處理該委員會的財務和統計工作。會計主任作為會計室的負責人,應該具有相關的會計專業知識和能力,以確保委員會的財務和統計工作得到正確處理。 根據經濟部2017年的組織調整方案,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改制為中華民國對外投資發展協會,並於2018年7月1日起正式運作。由於相關資料未提及組織規程的修改情況,因此可以推測目前仍然適用2004年公告的組織規程,其中包括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8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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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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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