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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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為促進所屬事業經營企業化,並加強其綜合發展,以配合國家經濟之需要,設置國營事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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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1條,明確規定了經濟部設置國營事業委員會的目的和職能。根據該條規定,經濟部設置國營事業委員會的目的在於促進所屬事業的企業化,加強其綜合發展,以符合國家經濟的需求。這意味著國營事業委員會負責監督和推進所屬事業的企業化進程,並促使其更好地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具體而言,國營事業委員會可能負責制定相關政策、規劃事業的發展方向、推動組織改革等。該條規定的參考資料是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的暫行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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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