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 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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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為羅致特殊技術及管理專門人才得配合業務需要聘用國內外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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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 18 條規定本會有權聘用國內外專家,以協助處理業務需要。具體來說,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可以在特定情況下聘用具有特殊技術和管理專門知識的國內外專家。這些專家可能被聘用來提供相關行業的專業意見、指導和協助制定相關政策。他們的聘用可能是為了填補本會業務所需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的需求。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在執行業務時能夠得到專業支援和指導,從而提高本會的業務執行效能。然而,具體的聘用範圍和程序可能需要參考相關法規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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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